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穗高天管通„2017‟3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各专业机构:
为保证《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穗高天管规„2017‟1号)的有效落实,现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反映。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天河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 2 -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穗高天管规„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园区企业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管理委员会成立“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园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管委会主任担任,组员由管委会纪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经济发展处领导及办公室、产业处、经济发展处、开发建设处、人事处、服务中心、用地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管委会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是园区落实《实施办法》的议事机构,负责对申报主体(包括申报企业或专业机构)的界定、申报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 - 3 -
第二章 适用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三条 《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该办法第四条所述条件的企业或专业机构,企业需根据《广州天河软件园分园管理办法》认定,并获取《入园企业证书》。
第四条 本措施中所有奖励,均为税前奖励。
第五条 企业申请扶持奖励,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奖励申请表》;
(二)《入园企业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企业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副本;
(六)已按时上报管委会统计报表的证明;
(七)企业用于接受奖励款项的真实有效银行账户;
(八)本细则第七条各款规定的专项申报资料;
(九)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十)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 专业机构申请扶持奖励,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 4 -
(一)《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奖励申请表》;
(二)专业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专业机构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副本;
(五)专业机构用于接受奖励款项的真实有效银行账户;
(六)本细则第七条各款规定的专项申报资料;
(七)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八)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所需提交的材料,除特别要求外,均可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产业联盟由联盟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园区联盟联合会公章)。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出示有关证件和证明类材料的原件供验证核实。
第三章 相关条款的具体说明
第七条《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一十六条的解释和相关专项申报资料的提交要求,明确如下:
(一)企业贡献奖 - 5 -
对上一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园区排名前30位,且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园区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1、具体奖励标准:
按照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占比40%、企业总收入占比40%、科技创新占比20%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排名第1—10名各奖励200万元,第11—20名各奖励150万元,第21—30名各奖励100万元。
(1)对区经济发展贡献(40分)
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得分=(总申报数-区经济发展贡献排名+1)÷总申报数×40。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即为区财局(或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企业总收入(40分)
企业总收入得分=(总申报数-收入排名+1)÷总申报数×40。收入排名根据企业上年度在广州天河科技园软件园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数计算排列。
(3)科技创新(20分)
①经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3分);
②国家、省、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5分、3分、2分);
③上市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主要股票市场上市)7分,“新三板”挂牌企业3分; - 6 -
④上年度专利(在计算时,1件发明专利相当于20个软件著作权,1件实用新型专利相当于10个软件著作权,1件外观设计专利相当于5个软件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登记数合计30(含)件以上5分,20(含)件以上3分,10(含)件以上1分。
我委将根据企业(1)-(3)项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同名次的依次以对区经济发展贡献、企业总收入、科技创新得分排序;排名仍相同的则以上年度企业对区经济发展贡献量确定名次。
2、专项申报资料:
(1)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税务的完税证明;
(2)企业上年度的审计报告、统计报表;
(3)企业上年度获得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5)企业科技创新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企业引进
对上年度实质性迁入天河智慧城核心区,主营业务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企业,且上年度经济发展贡献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对区经济发展新增贡献额的40%予以支持,可连续享受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具体奖励标准:
按照企业上年度与前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额差额的4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如果企业上年度由天河区外迁入,则前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额以0计。 - 7 -
2、专项申报资料:
(1)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两年度(天河区外迁入则只提交上年度)实际缴纳税务的完税证明;
(2)上两年度(天河区外迁入则只提交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统计报表。
(三)项目配套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园区企业项目,分别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的50%、30%、20%的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累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个项目(含项目名称不同但内容相同的项目)最多只能获得一次配套。
1、同一项目最多只能获得一次配套资金;如果在国家、省、市级不同政府部门立项的,或者获得多级政府部门立项资助资金的,管委会按单项获得立项资助资金的最高金额进行资金配套(年度配套金额以当年实际到位资助资金额为计算标准)。
2、专项申报资料:
(1)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责任书);
(2)项目立项批文;
(3)立项资金到账凭证。
(四)服务外包
对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注册(注册地为园区)并填报服务外包合同的企业,上年度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1000- 8 -
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额的1‰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上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额的2‰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专项申报资料:
1、执行合同数据清单汇总表(分离岸、在岸);
2、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且审定通过的服务外包合同;
3、与服务外包合同相对应的发票、结汇水单((或收入凭证)等;
(五)产业联盟
对由区相关部门或园区管委会指导、10家以上园区企业参与组建的产业联盟,且为广州天河科技园信息产业联合会成员单位,给予每年30万元的支持,用于开展业务和运营,支持期限不超过三年。
1、该项补贴可连续三年申请(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联合会专门帐户)。
2、专项申报资料:
申请产业联盟补贴的需提供《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园区产业联盟的备案回执》以及产业联盟实际运作情况说明,材料由联盟理事长签字并加盖联合会公章。
(六)专业资质 - 9 -
对上年度获得信息系统集成、CMM/CMMI、信息安全服务及涉密系统集成等专业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补贴,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对其差额部分进行支持。
1、各类补贴标准: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二级资质分别支持10万元、5万元; CMM/CMMI 5级、4级、3级分别支持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信息安全服务一级、二级资质分别支持10万元、5万元;涉密系统集成甲级、乙级资质分别支持10万元、5万元;ISO系列每类别支持2万元。
2、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
3、专项申报资料:
(1)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补贴的需提供信息系统集成证书复印件及在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的截图;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清单及收入(企业自行列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项目经理名单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社保缴款书);企业管理能力电子文档。
(2)申请CMM/CMMI认证补贴的需提供通过CMM/CMMI等级认证证明文件;CMM/CMMI认证的有关合同、发票、项目实施文档,并附上文件目录清单以便查询,按照文件目录清单来排列文件(项目实施文档只需提供一份)及评估通过后在SEI网站的截图。
(3)申请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补贴的需提供通过信息安全服务一级、二级资质认证证明文件;有关认证的合同及发票。 - 10 -
(4)申请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补贴的需提供通过涉密系统集成甲级、乙级资质认证证明文件;有关认证的合同及发票。
(5)申请ISO27001/BS7799、ISO20000认证补贴的需提供通过ISO27001/BS7799、ISO20000认证证明文件;有关认证的合同及发票。
(七)软件著作权
对园区企业上年度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1、补贴标准:获得软件著作权补贴1000元/项。
2、专项申报资料:
企业获得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八)企业创新载体建设
对上年度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按国家、省、市级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支持。
专项申报资料:
1、企业立项报告;
2、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作站获得认定(或同意立项)批准的文件。
(九)原创游戏
对上年度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产品给予产品开发企业5万元的奖励。 - 11 -
专项申报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原创游戏(包括网络游戏、电视游戏、手机游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证明文件;
3、原创游戏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十)资本市场融资。
对获得各类投资基金、专业风险投资机构(VC)、私募股权(PE)投资满一年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企业获得投资满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两年。
2、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专项申报资料:
(1)与投资基金、专业风险投资机构(VC)、私募股权(PE)签订的投资合同;
(2)投资金额到账的凭证;
(3)工商变更证明文件。
(十一)重点项目支持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支持。
(十二)分园管理 - 12 -
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鼓励分园管理机构强化分园的服务管理,引进及留住优质企业。具体奖励细则依《广州天河软件园分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关于申报、受理和审核
第八条 申报主体申报扶持奖励的时间为每年3月至6月。管委会通过在天河软件园门户网站发布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组织申报扶持奖励的通知,申报主体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根据本细则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九条 管委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申报,并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条 管委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交区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管委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各相关部门审核情况进行汇总,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
第十二条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获得措施扶持的企业清单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获得奖励的申请单位名单。
第十三条 管委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结果在天河软件园门户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管委会根据奖励清单向天河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各申请单位。 - 13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资助的(包括天河区的其他扶持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
第十五条 申报主体应当如实提供申报资料,并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和使用扶持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或挪用扶持资金。在评定过程中,发现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申报享受本措施项下所有优惠的资格;已享受相关优惠的要及时追回。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一)申报主体存在非法经营的;
(二)申报主体不诚实纳税的;
(三)申报主体被相关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四)申报主体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他作假行为的;
(五)申报主体挪用扶持资金的。
第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广州天河软件园官网:http://www.thstp.gov.cn/yhzc/index.shtml